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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上午
我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
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
姜堰警方按照中央、省、市部署要求
以严打黑恶势力为主攻方向
成功侦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
取得了一定成效。
近期案例: 3月3日,区扫黑除恶办抓获夏某(男,18岁,娄庄镇人)、曹某(男,18岁,娄庄镇人)、陈某(男,溱潼镇人)三名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。经查:2月5日下午16时许,陈某召集夏、曹等人,在姜堰锦天汽配港对王某、刘某、朱某等多人进行殴打。目前,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。 3月4日,警方组织精干警力,迅速出击,在姜堰区某酒店抓获涉嫌非法拘禁罪的网上逃犯李某,成功侦破一起团伙性黑恶势力犯罪。目前,该李已被刑事拘留。 3月5日,区扫黑除恶办根据群众举报线索,精准打击,迅速抓获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刘某(男,29岁,江苏无锡市人)。经查:3月4日晚,该刘以尤某洗澡视频作为要挟,要求尤某父亲尤某某两天内通过微信向其转账20万元,若不按时转账或报警,就将其女儿的洗澡视频发群发传播。目前,该刘已被刑事拘留。 3月9日,民警抓获寻衅滋事网上逃犯叶某(男,27岁),成功破获一起寻衅滋事团伙犯罪案件。经查:12月4日晚10时左右,叶某等三人在姜堰区正大路拿甩棍殴打俞某,至其鼻部、身上多处受伤,经鉴定为轻伤二级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叶某已被刑事拘留,同案二人被采取网上追逃措施。 3月12日中午,民警抓获故意毁坏财物犯罪嫌疑人彭某(女,46岁,姜堰大伦镇人)。经查:2018年3月12日6时许,彭某持铁锤至姜堰区大伦镇桥东村文某家门口,用铁锤砸文某机动车,致使车身、玻璃、车灯多处受损,损失价值约3万元。目前,彭某已被取保候审。 3月14日凌晨,民警根据群众报警抓获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周某(男,27岁,姜堰张甸人)。经查:3月13日23时许,该周酒后在姜堰某KTV二楼休息室,无故对张某进行殴打,致张某头部、腰部等多处受伤。目前,该周已被依法刑拘。 本着“黑恶必除、除恶务尽”的原则,姜堰警方以“全覆盖”要求、“零容忍”态度,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。已先后成功侦办了陈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、刘某敲诈勒索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黑恶案件,打掉黑恶势力团伙5个,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8起,30余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。 警方通告 广大群众: 为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大局持续平安稳定,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要求,我局决定从现在起,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。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,现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,同违法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,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下列查处线索,举报揭发违法犯罪行为,扭送违法犯罪分子: 一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的; 二、非法拘禁的; 三、敲诈勒索、强迫交易的; 四、故意毁坏财物; 五、组织卖淫、强迫卖淫; 六、开设赌场的。 对提供有价值的破案线索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人员的,给予重奖。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信息,依法保护举报人利益。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,依法从严惩处。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举报方式: 1、直接拨打110; 2、微信关注姜堰公安微警务,通过“随手报”举报 3、联系民警,15189989256(王警官)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 泰州市姜堰区公安局 2018年03月19日